環保署為鼓勵事業妥善清理事業廢棄物、積極推動回收再利用,進而促進資源減量,自92年起持續辦理相關評選活動,而「99年度事業廢棄物與再生資源清理及資源減量回收再利用績效優良獎選拔說明及相關評選規定」已於99年1月27日公告,即日起開始接受報名,歡迎各界踴躍參選!(評選規定及應檢具書件如下列下載連結)。
報名參選所需資料備妥後於99年3月31日前郵寄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棄物管理處(100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評選活動之最新及歷年資訊可參閱「全國資源回收再利用資訊網─事業績效優良獎專區」,有任何相關疑問,歡迎來電洽詢。
報名文件: 1. 評選規定(word檔)。 2. 附件(word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