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廢棄物處理網

Medical Waste Treatment Information

自主管理記錄表係提供醫療機構各項廢棄物及廢水管理之參考準則,若貴院無該項目則可不用進行該項查檢(如地區醫院無其他類的有害事業廢棄物),或可自行創建適用之查檢表進行定期查檢。

 

因為廢棄物清除處理之產源為貴院(診所),因此建議保留各項合約與記錄文件正本於院(所)內。

 

依據「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代理人只要具有受訓資格即可,不需要取得證照。

床日數的計算中,除以住院人日數的做法已考慮佔床率及住院天數。

目前有做跟車的醫院大多是半年一次(有些是一年一次),但頻率沒有固定。如果可以獲得清除機構的GPS軌跡,其實也可以用GPS軌跡稽核取代跟車。建議貴院可一年做一次跟車(或GPS軌跡查核),且平時的需完整進行四日確認、聯單和妥善處理紀錄文件收集彙整,如此即可做好妥善追蹤工作。

依據各環境保護領域的管理辦法,可互相兼任,但不得兼任其他非環境保護法規之專責人員,如勞安等。

建議使用近三年之每月比較,推算可能的最大月產生量,建議可取最大數,而平均月產生量則可參考近一年的平均月產生量。在成長趨勢上,可參考貴院實際佔床率變化,該比率與廢棄物產生量成正比

廢清書之變更為  貴院廢棄物製程、產能、廢棄物項目、產量等內容有變動時,應檢具修訂之廢清書向南投縣環保局申請變更。若為異動,則是  貴院基本資料有變動時,向環保局申請異動。基本之申請流程包括1.EMS修正資料後,產製廢清書電子檔; 2.列印廢清書正本及公文(含繳費單)送至環保局;3.審查修訂過程;4.廢清書核准。詳細過程每個環保局皆不相同,進一步內容請詢問環保局廢管科。

請確認C-0107是否有確實將貯存量清除及處理,若已完成相關作業,請與廢棄物管制系統0800聯繫,請主管機關協助更新內容。

依據廢棄物產生狀況如實登載於廢清書,並且依規定申報。針對員工生活垃圾、廢塑膠等無需上網申報,但必須進行院內的紀錄。

由於違規係依據法令來處罰,因此難以用通融方式輔導。建議  貴院確實依法實施,若有需要可洽本單位至  貴院進行輔導。

建議  貴院仍應持續節能與廢棄物減量之努力。雖然目前已達績效的瓶頸,但未來數年可能因為技術進步或法規修正而打破目前的瓶頸,因此建議  貴院仍應持續進行節能與廢棄物減量之努力。

根據拜訪 貴醫院之經驗,綜合下列幾點意見提供給 貴院參考: 1. 根據貴醫院醫療廢棄物統計表得知感染性廢棄物之產源除了病房外,亦包含了研究單位與其他單位,故建議您可以將非病房產生之廢棄物另做統計,或計算每床產出感染性廢棄物時以病房產出廢棄物為主。 2. 根據貴醫院廢清書內容,得知貴醫院感染性廢棄物申報類型,主要以感染性廢棄物混合物(C-0599)為主(煩請進一步確認)。因此若要進行感染減量,可能需要將混合物進一步分類,釐出其他可進行滅菌破壞之廢棄物類型(例如C-0501、C-0506、C-0507、C-0508、C-0511等),並增設廢清書內對應之申報代碼。 3. 可設立高溫滅菌鍋爐與粉碎機,走滅菌破壞途徑將感染性廢棄物轉成一般事業廢棄物進行減量。 4. 可設立廢液分離與回收系統,進行廢液之回收與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