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96年02月15日-醫療行為所產生之口罩、壓舌板、手套、沾血棉球等廢棄物代碼歸類問題
發布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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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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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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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函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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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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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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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廢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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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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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署廢字第0960012072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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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0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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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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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醫療院所執行醫療行為所產生之口罩、壓舌板、手套、沾血棉球等廢棄物代碼歸類問題,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公會96年2月5日(96)雲縣廢清會字第003號函。
二、旨揭廢棄物項目之認定及其對應廢棄物代碼,說明如下:
(一)廢棄之手套依產出地點及產出過程判定,凡符合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附表三規定之手術或驗屍廢棄物、實驗室廢棄物、透析廢棄物者,應分別依其歸屬類別之代碼申報;如為多項感染性廢棄物混合者,則以C-0599之代碼合併申報;未與感染性物質接觸經判定非屬感染性廢棄物者,則以一般性醫療廢棄物混合物D-2199之代碼申報。
(二)廢棄之壓舌板,應判定為受血液及體液污染廢棄物,並以C-0511之代碼申報;如為多項感染性廢棄物混合者,則以C-0599之代碼合併申報。
三、廢棄之口罩、沾血棉球,如未與其他感染性廢棄物混合者,以一般性醫療廢棄物混合物D-2199之代碼申報;惟若與感染性廢棄物混合者,則以C-0599之代碼合併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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