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廢棄物處理網

Medical Waste Treatment Information

現在位置:醫療廢棄物管理 > 分類及代碼

(環保署)96年08月03日-有關標示生物醫療廢棄物特性標誌形狀轉置或等比例縮小問題

 

(環保署)96年08月03日-有關標示「生物醫療廢棄物」特性標誌,可否轉置為矩形或依貯存容器體積等比例縮小乙節

發布單位
關鍵字
類別
解釋函文號
解釋日期
環保署
醫療、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
環署廢字第0960056486號函
96年08月03日
內容
主旨:有關標示「生物醫療廢棄物」特性標誌,可否轉置為矩形或依貯存容器體積等比例縮小乙節,釋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公司96年7月25日(96)○○醫材字第009號函。
二、有關市售生物醫療廢棄物專用貯存容器(注射針收集盒),因體積過小致無法依本署96年5月11日環署廢字第0960035782號公告修正「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標誌」規定,標示邊長10公分以上之生物醫療廢棄物特性標誌乙節,同意依容器體積以等比例縮小該標誌,惟其縮小後尺寸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容器側邊為矩形者,標誌邊長應不小於矩形長邊之四分之一;容器為圓筒狀者,標誌邊長應不小於容器高度之四分之一。
 (二)標誌圖形應維持菱形,不得轉置為矩形。
三、副本抄送行政院衛生署及各醫事團體,請轉知醫療機構依規定辦理。